刘兰芳称相声领域抄袭“厉害”:不守行规的该批评
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,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刘兰芳25日做客中新网《人物访谈间》时表示,年轻演员为了生存“抄”段子可以理解,但要给别人“留饭门”。这类问题在相声领域更厉害,对不太遵守行规的行为,应该批评。新闻出版总署署长、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表示,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低下,90%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。此言一出,引发广泛关注。刘兰芳25日对曲艺界是否存在“抄袭”的现象进行了解读。刘兰芳说:“一个年轻的演员或学员刚开始跟老师学,学完之后出徒了,或者一知半解之后要生存,那么就得‘抄’。千古文人一大抄,就这些文字慢慢抄,谁抄的好,看不出更多的痕迹这就是创作。那么年轻的演员在各个段子当中抄了很多精华去演,为了生存可以理解,但是你还要给别人留饭门。因为一个好的段子是一个演员毕生留下来的,这是他的精华。”。“还是应该自尊自重。”刘兰芳说。刘兰芳认为,抄袭之后更可怕的是“不问人家作者,就自己发表,就算我的了”。她举例说:“李润杰老师说的酒迷抓着个大斑鸠,有人把斑鸠俩字改成大皮球,就这么改成球,完了说这是他的作品。我跟他同台演出,我说这不是李老的酒迷呢?怎么是你的呢?这样的人应该批评。”。刘兰芳还表示,这类问题在相声领域更厉害,“相声现在是年轻人很多。允许你借鉴包袱,但是你发表的时候一定要跟老师说一说,‘您的作品我用了,我借鉴您的东西现在发表了,请您支持’。我觉要打个招呼,不然太不遵守行规,应该批评。”“用人家的东西要留下人家的名字,这才是高尚的人。”刘兰芳说。在刘兰芳看来,抄袭,剽窃的问题,“还是个生活问题。他没有生活积累,就坐屋里凭空捏造,看看网就来写。”刘兰芳认为,要想写出好的作品,首先要深入生活,拜群众为师,视群众为老师,从生活中汲取营养然后创作,“就能是你自己的东西”。她还说,要想一举成名必须有自己的东西,老使别人东西永远不行。要好好创作,写东西。这确实是个问题,已经成名的艺人还好办,那些没名的演员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或者包袱,很快就被别人学去演出了,这恐怕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在网上公开自己音视频的原因。 转帖还要注明来源呢,基本素质问题 支持啊,很多段子、包袱都是靠多少代演员演出改进才成就经典,但这和擅自挪用他人作品是不同的概念。道德问题 抄袭的太厉害 “留饭门”让我想起了旧社会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抄就抄呗,都要吃饭啊。 应该在尊重原作者或者原传承者的前提下发扬光大
某人总是说自己拯救了多少多少
连进过板桥农场的人都说他偷活 包袱是可以抄,但抖包袱的能力是没法儿抄的
只要不印刷不出版不腆着脸说自己创作都没问题,真正有水平的演员知道自己再抄也比不过原作者,自然会自己创新的 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《夜行记》是真的吗? 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《夜行记》是真的吗? 还是抄吧 吸引更多的观众 愿只愿这些说相声的摸摸脑袋就收徒弟 挑西瓜一样 确实,相声如今最大的问题就是创作,新时期不能把相声的版权解决解决好,创作就没有动力,那就还得继续抄,那就是恶性循环了 狗狗猫狗 发表于 2011-11-26 23:3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话说侯宝林抄袭郭荣启先生的《夜行记》是真的吗?
当时不存在抄袭这么一说,当初老先生好像有3个版本的夜行记.所以不分伯仲. 按照孙福海在《不用偷着乐》里的说法:《夜行记》原作发表在1955年的《北京晚报》上,作者是郎德沣、陈文海、蒋清奎、贾鸿斌、李培基5个人,郭荣启和侯宝林两位先生几乎是同时对它产生了兴趣,并几乎是同时修改、同时演出了这个作品。 yj19691969 发表于 2011-11-25 19:4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确实是个问题,已经成名的艺人还好办,那些没名的演员辛苦创作出来的作品或者包袱,很快就被别人学去演出 ...
说的很有道理,其实很多相声的包袱很早就听人讲过了,现在拿来放到作品里,堂而皇之成原作者了。郭德纲的我是黑社会中“没带帽子打耳光”,07年十年大庆说的,我06年就听人讲过。只不过老郭是第一个拿到相声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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