纲师傅 发表于 2010-9-17 17:27:27

段子毕竟就如吃饭的买卖,口传心授也算是一个门派的私有。都有理,武术就这么不景气了。就如现在的电影,老百姓想看,xx也不引进,只能看那些录制的,又说侵犯版权。老百姓老实的呆着正好,不能有喜好,不能有意见,有也没用,说也没用。

踏雪哥 发表于 2010-9-17 18:07:31

带着自己的作品进棺材有什么好的,留点东西给后人吧!

54nierdaye 发表于 2010-9-18 09:31:38

传统艺术就是要发掘 郭德纲做的挺好

小神童 发表于 2010-9-18 09:55:51

回复 18# 54nierdaye


    如果为了搞活经济,去强迫你无条件拿出你的钱,并按照别人的意愿花出去,并且指责你的不是,你会作何感性

叶一18K 发表于 2010-9-18 11:44:21

回复 15# 小神童


有理有据 {:4_97:}

魏碧 发表于 2010-9-18 13:48:48

回复 15# 小神童


    百分之一万正确!整个一部宪法,或称“原则大全”!不过对草民来说,最好还是就事论事吧。听起来太累了!

魏碧 发表于 2010-9-18 13:50:23

回复 19# 小神童


    好象十三不靠啊。不挨着都。

臭妞子 发表于 2010-9-18 22:08:27

手裡有好東西的老頭們,還是在沒進棺材前把東西留給後人吧,帶進棺材裡是要獻給閻王爺嗎?

9048408 发表于 2010-9-18 22:28:07

本帖最后由 9048408 于 2010-9-18 22:30 编辑

我们这行有规矩,‘宁给一锭金,不给一口春’,咱没有任何师徒关系,我凭什么教你,我这是饭啊,对吧,我凭什么给你啊。”
这一行,是相声行;‘宁给一锭金,不给一口春’,用旧社会的话借喻新社会的事,是何居心?一个多年从事相声艺术的文艺工作者,受党的文艺教育多年,是党养育你,生活立家养育子女,你缺什么,你的饭是党给你的,你应该无偿献给人民,这就是无偿奉献。凭字说出口,你到底是什么阶级,你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上,何其危险?不愁吃,不愁穿。站在云云众生面前,流毒残害我们的人民。对于现在和谐社会的发展,尽然在开倒车。相声事业在党的领导下这么些年,相声圈还是如此,还有如此顽固不化之人,作为文艺主管部门的曲协及其负责人,难免其咎,看来受指责的不能只是郭德纲,还有这个地方,大有人在。说的话,泼出去的水,但是一定要一查到底,借这股东风,让相声界风气彻底换置一新,从此成为人民的相声,人民的曲艺工作者。
我期待着这一天,不能只是他,绝不是只替他说。我是为了公平和正义,换相声被人为带上的面纱,还原他的出生本性。

54nierdaye 发表于 2010-9-18 22:55:05

回复 19# 小神童


唉别老钱钱的 现在怎么都拿钱说事
传统艺术跟金钱不一样,艺术是人民大众共同的财产,理应发扬光大。没听说过哪类艺术哪个段子是私有制的吧

小神童 发表于 2010-9-19 00:12:30

回复 25# 54nierdaye


    首先,钱也不是私有的
    其次,如果你的这个逻辑成立,知识产权保护法就该废除了或者大幅修改

臭妞子 发表于 2010-9-19 00:48:09

很多老段子確實沒有作者,都是一輩一輩的老藝人繼承、加工而流傳下來的。

金刀驸马 发表于 2010-9-19 11:14:25

偷活不要紧,别偷人就行啦!{:4_129:}

54nierdaye 发表于 2010-9-19 12:03:11

回复 26# 小神童

首先,我的钱是我私有的其次,我国法律目前还有待完善,与德国日本等相对成熟的国家还有一定距离。法律也不是万能的,即使到了所谓法治社会,对人类的精神文明和物质的区别保护和合理规范也无法尽善尽美。其实现在单用法律也不能保证绝对的正义,何况我国的公有制主体和私法之间的矛盾已经比较尖锐。读一下民法所有制章节的规定就不难发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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